根據《襄州區(qū)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有關要求,襄州區(qū)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計劃
本次招聘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10名(男性)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;
3、18周歲以上、30周歲以下;
4、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。法律專業(yè)畢業(yè)生、退伍軍人或者具有駕駛技能的同等條件優(yōu)先聘用;
5、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規(guī)和業(yè)務工作基礎知識;
6、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;
7、具有襄陽市城區(qū)戶口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予招聘:
1、受過刑事處罰、治安管理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、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3、因違紀違規(guī)被開除、辭退或解聘的;
4、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5、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考試中有違規(guī)行為的;
6、其他不適合從事司法警察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個人報名和資格審查
本次招聘采取統(tǒng)一時間、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。
1、報名時間: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(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4:30-17:00),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2、報名地點:襄陽市襄州區(qū)人民法院政治部(615辦公室)
3、報名要求: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《襄州區(qū)法院司法警察輔警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》(附件1,內容需正反打印,不得手寫)。填寫信息必須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有效,并服從崗位調劑。同時,還需現場提供以下材料:
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(需復印身份證正反面)、戶口簿(或戶籍證明)原件及復印件(需復印人員索引頁及個人單頁),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件及復印件和其它與招聘有關的材料;
②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,提供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://www.chsi.com.cn/下載打印);
③個人信用證明(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https://ipcrs.pbccrc.org.cn/查詢打印);
④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,如駕駛證、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書、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。
4、資格初審。依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,審查合格人員予以登記,準予參加筆試。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,對提供虛假材料人員,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。
(二)筆試
筆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體能測評
體能測評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請考生密切關注。
體能測評按照《關于印發(fā)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1〕48號)執(zhí)行。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:1男子1000米跑;210米×4往返跑的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;3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。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,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。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。體能測評須知詳見附件2。
(四)面試
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請考生密切關注。
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。面試公告發(fā)布后,考生放棄面試的,取消其面試資格。
(五)體檢
體檢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,請考生密切關注。
面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員數1: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。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,則按體能測評1000米跑用時較短的優(yōu)先確定為體檢人選。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確定退役士兵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、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為體檢人選。
體檢按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等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其中,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。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,考生不按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作放棄體檢資格。
(六)政審
體檢合格人員入圍政審。政審內容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學習和工作表現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、崗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,重點審查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,并核實政審對象是否符合規(guī)定的報考資格條件,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、準確。
如因體檢和政審不合格,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、政審人選。體檢和政審由襄州區(qū)法院組織。
(七)公示和聘用
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,在襄州區(qū)人事考試網公示7個工作日,接受社會和考生監(jiān)督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,應實名舉報,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,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。公示期滿,對招聘人員,由襄州區(qū)法院與之簽訂三年期的勞動合同,試用期為六個月,試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。三年期滿后,可續(xù)簽勞動合同。
(八)相關待遇
招聘到崗的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印發(fā)襄州區(qū)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》(襄州政辦發(fā)[2018]2號)文件的規(guī)定,參照襄陽市在崗職工社平工資標準80%執(zhí)行(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保險費用)。
咨詢電話:0710-2766003
附件1:襄州區(qū)法院司法警察輔警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.xls
附件2:襄州區(qū)法院關于招聘輔警體能測評須知2.0.doc
2019年11月12日